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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做好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日前,我市印发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和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总体部署,提出两个节点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蓟州山丘区、于桥水库水源地等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8.55%。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水土保持率提前达到国家下达我市2050年99.34%的远期目标值,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明确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预防保护。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实施差别化水土流失保护治理措施;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深入实施“871”重大生态、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开展森林抚育,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二是做严做细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推进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针对水务、电力、交通等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精准监管;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用好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机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压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针对性加强行业指导。三是加快推进治理。全面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探索打造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性、绿色产业型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大力推进蓟州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抓好于桥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盐碱地沙化土地和沿海滩涂综合治理。四是提升管理能力。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升级改造蓟州区黄土梁子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做好市、区两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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