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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南宁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率达95%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不断强化责任落实、资金保障、监管指导和流程管理,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3年11月23日,全市共完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2788个,完成率95%,位列自治区第一。

南宁市坚持高位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建立调度、协调、监督机制,加快各项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将水利工程验收列入市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督查整改问题清单,提级督导。建立验收进度通报红黑榜机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采取通报批评、开展约谈、限期整改、发监督函(提醒函)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形成“全市抓验收、验收促工作”的工作格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保障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加大保障市本级水利资金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2023年,南宁市已争取中央资金8.47亿元,同比增长54%;自治区资金4.28亿元,同比增长11.46%。

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加快进度”的原则,南宁市明确由县(市、区)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小而散的项目采取打包的方式进行验收,统一标准、简化程序,提高验收效率。2023年,南宁市出台《南宁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全市水利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依据,促进验收工作。2023年已对12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出预警通知12份,认定不良行为记录5条,召开约谈督办会议3次,计划在年底前启动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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